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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秒小说网 > 穿越小说 > 不负如来不负卿  作者:小春 书号:42721  时间:2017/10/18  字数:5335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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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东方狂

  我坐罗什的马车到王城。一路的颠簸本来该有助睡眠,可是我却了无睡意。我整个人处在极度亢奋中,不时盯着自己的双手。自从这双手触碰过他的脸后,我都舍不得洗手了。我伸出手,闭着眼睛,在脑中描绘出他的轮廓,用我的手去再次感觉。那微温的触感,略有些扎人的胡茬,消瘦的双颊,顺滑的皮肤。不可抑止的笑,又漾上了我的脸。

  我就这样一路时不时傻笑着,下午时分到了延城。住进了罗什早已安排好的定点客栈,还是个上房。如果没有他的预定,这会儿客栈也早就人满为患了。吃了些东西才发现开始犯困,好久没有熬夜了,只有临‮试考‬时才会去通宵教室。结果整个剩下的时间我都在呼呼大睡。希望我没打呼噜,如果真的不小心打了的话,希望没吵到隔壁的人。

  苏幕遮,又称乞寒节,每年农历七月举行。是为了祈祷当年冬天严寒,可降更多的雪,来年便水源充沛。苏幕遮在唐代传入中原,曾轰动京城,唐人写的关于苏幕遮歌舞的诗词,就数量繁多。李白,杜甫,白居易,李贺等等,都有描述。到宋时,苏幕遮成了词牌名,最有名的苏幕遮词就是范仲淹的“碧云天,黄叶地”了。玄奘在兹时,曾经目睹苏幕遮的热闹,并记录了下来。兹王请他一起观看,歌舞到**时,兹王还邀请玄奘去袈裟鞋袜,共跳乞寒舞。唉,玄奘不也看了歌舞?为何他就不能…算了,人家玄奘远来是客,入乡随俗也无可非议。

  我戴着早已在苏巴什买好的面具,在街上晃。所有主干道全部都是人,大家都戴着假面,认识不认识的,都相互问好。这样融洽的气氛,我的心情变得超好。跟着人群在街边站着,不一会,游行队伍开始来了。先是一个鼓队,以大羯鼓为首,坐在马车上烈地敲着,拉开了苏幕遮的序幕。后面跟着一群艺人,手上拿着各种大大小小的鼓,配合舞蹈动作,应和着大羯鼓。隔一段后面再来的是一群男女对舞,衣着端庄,双手持丝巾两端,神情庄重,舞风古朴。嗯,跟我们的大妈们逢年过节就上街表演的秧歌舞有点像。然后又有方阵表演绳舞,头戴花冠的妙龄少女,执一缀有各种花饰的绳子,舞姿飘逸,神情妩媚。后面再上来的是飘带舞,猴舞,等等,看得我眼花缭。每个方阵都有自己的小型乐队,坐在鲜花装饰的马车上,荜篥,箜篌,琵琶,角笛,等等,悦耳清脆。

  1903年,两个日本人在苏巴什故城发现了一个舍利盒,里面装高僧骨灰。他们将舍利盒偷偷带回了日本,就存放了起来。直到1957年,日本人发现舍利盒颜色层下隐约有绘画痕迹。他们拨去表面颜色,出了原来的图像,是精美到让人惊叹的苏幕遮乐舞图。上面绘有各人物,手执西域特色的乐器,戴着假面,摆出不同的舞蹈造型。如今,这舍利盒还在日本,我们自己研究,还得从日本拍了照,拿回国来。

  而眼下,早已经消逝的东方狂节就这样出现在我眼前,那份喜悦,无法言语。苏幕遮会不分昼夜,连演七天。回去后如果能把这个盛大的古代节日复制出来,对研究音乐舞蹈风俗民情的历史传承,可以有更清晰的认识。光是这些,就能引得多少同仁来愤怒的红眼。呵呵,我笑晕了。

  已经中午时分了,跳舞的方阵在沿着街巡演,路边推出不少小吃摊,烤羊的味道引得我口水直下面具,跟小摊主要了三串羊串。这个时代的羊串超级大,每块跟鸡蛋一样大小。在新疆旅游时,羊串的大小,从南疆到北疆,从新疆到内地再到沿海,是依次减小的。在南疆(喀什,和田,库车等地),跟一千六百五十年前一样,是鸡蛋大小的羊串,通常两元一串。而我们学校门前的小摊,是我见过的最小的羊串,一元一串,但女生都得吃二十串才能有垫底的感觉。

  把思绪从现代拉回眼前的古代节日,啃着羊看街上的人来人往。边吃东西边看帅哥最带劲,不过,看似帅哥好像不多啊,因为都戴着面具。突然,我张着正准备咬的嘴,忘记咬下去了。

  人群中有人向我走来,纤长的身材,穿着兹贵族典型的鹅黄式短装。这种装扮,看上去很像中世纪时欧洲的骑士服,只要身材好,男人穿上都会英姿飒。而那个男人,这样的打扮,看上去尤为伏贴,加上身材高挑,在人群中简直是鹤立群。

  虽然无法看到他的脸,也能断定这是个极品男人。这样一个男人在朝我走来,而那身姿,怎么如此熟悉?他戴着一个鬼脸面具,面具下的眼睛,在走近我时,透出诧异和探询的目光。我眯起眼,仔细打量。那双眼,是我熟悉的浅灰色。我的心,突然快得要蹦出膛。他…他…不是说不来的么?

  “艾晴,是你么?”是他的声音,却有丝颤抖。

  “当然是我。”我举举挎在手腕上的面具,突然想起另一只手还擎着三大得吓死人的羊串。完了完了,我满口獠牙啃的模样,我张着油呼呼的嘴瞪他的白痴样,全落到他眼里了。

  正在懊恼,我跌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。我的心砰砰直跳,混乱的思绪飞快飘过:他怎么…为什么他今天…

  手上还高高举着羊串,我整个人像被点了一样,任由那个高大的男人将我一把抱住,腾空转了几个圈。

  “艾晴,你真的回来了…”

  目眩中听出,虽然有些像,但这不是他的声音!他的手臂没有那明显紧绷的肌,他不会这样开心地大笑,他绝对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下毫无顾忌地抱着我转圈。

  我被放回地上,面前的他对着我微微倾下身,一手揭开了面具。高的鼻梁,大而明亮的眼睛,长长浓浓的眉毛,浅灰色眼珠,像极了他!身高和体形,也跟他那么相仿。可是,脸没有他那么狭长,皮肤也比他的麦色浅,嘴角弯弯,尽是调皮。我隐隐浮出的失落,立刻被另一阵欣喜淹没。

  “弗沙提婆!”这次,换我抱他了。只是,为何他那么高啊。

  放开他时看见他一直没合上笑的嘴对我努努:“艾晴,你嘴上的油全蹭在我衣服上了。”

  刚刚觉得抱那么一大小伙有点不好意思的心,立马被这句话呛了回去。这死小孩,还是没变!

  “所以,你要请我吃饭!”没等我反应过来,手上的串,已经被他夺下,还给了小贩。然后我就被他拉着走,都没时间嘀咕一声,浪费粮食啊!你个败家子!

  我瞪着眼前一盘盘看上去蛮像那么回事的菜肴发呆。有多久没吃过中餐啦?有多久没见过白米饭啦?这个时代,米是从汉地运来的,在西域吃顿米饭,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。瞧瞧这里的摆设,还弄个包厢坐坐,我嘴里着饭,心里嘀咕,还真是个败家子!

  对面的他却没吃太多,只顾一直盯着我看,嘴角的笑,总也抑不住。看得我心里发,只好低头猛吃。进来一个汉人女子送菜,他依旧举着那摄人的笑道谢,看得那女子脸色红红,退出去时竟撞上了门。

  唉,我叹气。“弗沙提婆,知不知道你这样对人笑会害死天下所有女子的。”

  “哦?”他眉毛一挑,身子前倾凑近我:“那,艾晴你呢?”

  死小孩,居然对我说这种话。我看看他阳光帅气的脸,口水:“别别,我老胳膊老腿了,还是让我多活几年吧。”

  他放声大笑起来。他的笑跟罗什不同。他笑得张扬,笑得毫无忌惮。而罗什的笑,永远都是那么风轻云淡。

  “艾晴,你是仙女,你不会老。”他突然收住笑,换上认真的口吻对我说。

  我张了张嘴,始终说不出什么。唉,是我自己对他说的,他又目睹过我的突然消失。早知道会回来,就不该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播种这么个烂理由。现在,这个幼小的心灵被我歪曲了十年,还能扳得回来么?

  “艾晴,你什么时候回来的?”

  “我…”我一呆,脑子快速转动:“昨天。”

  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已经在这里呆了快三个月了。那样的话,他就会知道我一直跟罗什在一起。罗什,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爱他…保护他…

  然后他问我住哪儿,我跟他说了客栈的名字。他看看还在往嘴里米饭的我,不耐烦地问:“你还要吃多久啊?”

  我愣:“你有事吗?这么急?”

  “当然有事。”他一本正经地回我“要去帮你搬行李啊。”

  “去哪儿?”

  “当然是国师府。”

  弗沙提婆跟着我去客栈退房,我收拾东西时,结果被他看到了我的小内内,他竟然拿着我的BRA一脸好奇地问这是什么,害我闹了个大红脸。然后他不由分说扛上我的NORTHFACE,潇洒地扔出一串钱给掌柜,大手一挥“不用找啦”唉,这败家子!

  快到国师府时我惴惴地拉住弗沙提婆:“哎,你要怎么跟别人说我啊?我的模样可是十年未变啊。”

  他停下脚步,眼珠转了几圈:“嗯,那就说你是艾晴的侄女,叫小艾晴好了。”我晕!不愧是兄弟俩,思维方式还真像。

  “不过,我不会瞒父亲的。”他脸上显出认真的神情“我从来不瞒父亲任何事。”

  鸠摩罗炎,那个学者般儒雅的人。他的话,应该能接受我这样怪异的出现吧。

  我撑眼盯着面前的一切。还是我原来的房间,摆设一点都没变,头墙面上甚至还有当年让弗沙提婆默写的字帖。他当时一定要贴在那里,我拗不过,只能让他默完一张就贴一张。字迹歪歪扭扭的,以前看着就叹气,现在,居然无比亲切。

  “房间可是每天打扫的,就等你回来。”有丝气息落进我耳朵,的,心里过一阵温暖。

  “来,再带你看样东西。”还没容我感动够,就被他拉着走。唉,还是跟小时一样急。

  我被拉进他的房间。这里倒是变化大的,墙上挂着好几把剑,看剑鞘的制作工艺就知道是好剑。一个小小的书柜,匆匆扫一眼,几乎都是吐火罗文和梵文。梵文我看不懂,估计是佛经一类。吐火罗书籍,都是兵法和战争类。少数几本汉文书,是《孙子兵法》,《韩非子》、《战国策》之类的。

  我正在打量他的房间,看他小心奕奕从柜子里拿出一副画框似的东西,小心揭开裹在上面的棉布,出里面的一副画。我张大嘴,是多拉A梦,我送给他的新年礼物!他居然把它当成一副稀世名作一样裱起来!

  我抬起眼看他,叫一声“弗沙提婆…”

  “你先别急着哭鼻子,还有呢。”他从枕头底下翻出一本书进我怀里,是本《诗经》,书的叶边卷得厉害,都快被翻烂了。“你随便翻哪一页,然后考我。”

  我没翻书,想了想:“《国风邶风》里的《击鼓》会么?”

  他咧嘴一笑,双手背在身后,踱起方步,晃起脑袋,抑扬顿挫地念:

  “击鼓其镗,踊跃用兵。土国城漕,我独南行。

  从孙子仲,平陈与宋。不我以归,忧心有忡。

  爰居爰处?爰丧其马?于以求之?于林之下。

  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
  于嗟阔兮,不我活兮。于嗟洵兮,不我信兮。”

  这是《诗经》里我最喜欢的一首。我跟弗沙提婆都是讲吐火罗语的,不像罗什,讲的是汉语。乍听弗沙提婆背汉语诗,听他怪异的发音,我想笑,又觉得鼻子酸的好难受。

  “记得么,你说过,只要我背出《诗经》你就会回来?”我点头,真没想到我当初只是随口说说的,他却当了真。

  “第一年,我就背出了全部《诗经》,结果你没有回来。我就想,是我没学好,所以第二年我又背了一遍,可是你还是没回来。每年汉历正月初十,我就到你房间背一遍《诗经》,背了十遍,你终于回来了…”

  “弗沙提婆…”

  “感动么?”

  我点头,鼻子太酸了,我快撑不住了。

  “那让我抱一下。”

  一个恶狼扑上小红帽,我一把PIA开他。刚刚想涌出的眼泪通通回肚子里去了。

  那天还去见了鸠摩罗炎。十年时间,他的儿子们都已成长到人生最绚烂的年纪,十年时间在他身上却如被刀狠狠削过。原来就清癯的脸更是瘦得形削见骨,头发已经全白了,他今年也就五十几岁吧?可是,看上去身体很不好,不时咳嗽。可是那双镶嵌在深凹眼窝中的浅灰色眼睛,那双充满智慧与人生感悟的眼睛,仿佛能穿透人心。突然心弦拨动,罗什的眼,好像他啊。

  嬉皮笑脸惯的弗沙提婆,在父亲面前却神态极为恭谨,一脸认真地用梵语跟鸠摩罗炎交谈。鸠摩罗炎不时用惊诧的眼光看向我,看得我心里一阵慌。可是,直到最后他也没对我奇异的来历说什么,就用吐火罗语温和地要我安心住下,府里的人会以贵客待我。我猜的果然不差,睿智如鸠摩罗炎,就算他也无法弄懂我的真实身份,却绝不会将我当巫女烧掉。也难怪他能有这么两个出色的儿子,而兄弟俩又如此尊敬父亲。

  那天夜里,在我先前住了三个多月的房间里睡得无比香甜。睡前想到,不知罗什知道我回了国师府会做何想法。唉,不知他现在在做什么。他会想到我么?  wwW.qiMmxs.Com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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